作为企业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收账款管理直接影响到企业营运资金的周转和经济效益。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总量大约有5.5万亿元人民币,占企业总资产的30%左右,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资产价值的60%以上是应收账款。
因此,针对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上可能存在的种种风险,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上化解应收账款风险已是刻不容缓。
一、应收账款是怎么形成
造成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归纳:
一方面是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这些因素常常迫使企业不得不采用赊销即发放信用的方式去争取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而很多企业又故意拖欠账款,市场信用体制又不健全。
另一方面是由于企业自身的问题。从主观上我国企业管理者普遍只重销售而忽视包括应收账款管理在内的内部管理,而客观上他们对于应收账款管理无论是经验还是理论都十分缺乏。
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就是应收账款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赊销本身是有风险的,这种赊销风险就是企业应收账款风险形成的原因。
赊销的风险,相信每个企业都有或大或小的经验和教训。赊销实际上就是将企业产品转化为现金的时间跨度拉长,企业资金周转放慢,经营成本加大。由于时间跨度拉长,发生坏账的机率增多,企业不能收回账款的风险也就越大,时间越长,风险就越大。
企业管理者唯有事先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方能确保把失误和风险降至最低,这就是要对客户的信用有一定的把握。所以企业信用管理是企业销售部门向客户发放信用的唯一依据,评价客户信用差的,企业应不对其进行赊销。
二、应收账款带来的影响
1、降低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使企业效益下降
由于企业的物流与资金流不一致,发出商品,开出销售发票,货款却不能同步回收,而销售已告成立,这种没有货款回笼的入帐销售收入,势必产生没有现金流入的销售业务损益产生,销售税金上缴及年内所得税预缴,如果涉及跨年度销售收入导致的应收账款,则可产生企业流动资产垫付股东年度分红。
企业因上述追求表面效益而产生的垫缴税款及垫付股东分红,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久而久之必将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进而导致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被掩盖,影响企业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无法实现既定的效益目标。
2、夸大了企业经营成果
由于我国企业实行的记账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发生的当期赊销全部记入当期收入。因此,企业账上利润的增加并不表示能如期实现现金流入。会计制度要求企业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百分比来提取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率一般为3%-5%(特殊企业除外)。
如果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提取的坏账准备,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企业应收款的大量存在,虚增了账面上的销售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企业经营成果,增加了企业的风险成本。
3、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
赊销虽然能使企业产生较多的利润,但是并未真正使企业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
4、从企业角度看应收账款风险
➤资金链断裂破产风险:一个企业没有稳定的现金流,不稳定性和债权、债务关系就意味着面临破产危险。诸如韩国大宇,美国安然等世界世头不是因为技术上的原因而是因为大量利用财务杠杆导致的资金周转困难而破产倒闭。
➤融资风险:金融机构放贷过程中都会详细调查客户的财务状况,应收账款过多意味着企业被迫计提较多坏账损失。信用评级也会降低,从而影响到金融机构放贷决策。此外上下游合作商一旦确信企业存在资金缺必然会对企业采取从紧资金往来政策。
➤经营风险:资金不足加借贷困难,不少业务被迫放弃,无法进行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难于取得竞争优势。经营收缩势在必然。严重影响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造成企业资金的严重短缺,极不利于企业的再生产,同时也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信誉风险:大量应收账款在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风险,但是如果长期明显高于同行平均水平,就会给外界传递公司是通过低价促销维持经营优势而不是通过品牌取得竞争优势的信息。没有品牌信誉度不高无疑加剧经营的困难。
三、如何降低应收账款损失
站在企业的角度,如何降低应收账款损失呢?
当企业有好的投资机会,此时却由于很多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就可以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主要有以下四条途径:
1、应收账款证券化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特点和财务安排的具体要求,对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借助证券化提供一种偿付期与其资产的偿还期相匹配的资产融资方式,对资产负债表中具体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资产流动性。
特别是对于那些产品单价高、收到款项期限漫长的企业来说,应收账款往往在其资产负债表上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将应收账款进行证券化既能让这部分资产产生流动性又能很好的为企业融得资金。
2、应收账款的抵借
在新实施的《物权法》条款中,扩大了动产担保物的范围,允许应收账款质押,明确了应收账款的登记机构为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在动产担保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有利于动产担保价值发挥,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应收账款的抵借能够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加速应收账款的周转率。
3、托专业机构追讨或采取仲裁、法律诉讼的形式。
当应收账款已经发生较大的损失时,企业应该尽快与债务方商讨,必要时进行债务重组。当债务企业破产时,应积极参与债权的申报以及追讨,切勿错过追逃的最佳时机。
对于有能力付款却恶意拖欠的,企业自己追讨一段时间后仍没有实质性的效果,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追讨应收账款,由其代理行使债权人的追讨工作,当然如果还不行,就只好应用仲裁或法律诉讼来捍卫自身的正当权益了。
4、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出卖人。”这样,只有客户在付清全部货款时,才能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即使客户破产了,由于该货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企业,不会作为破产财产,从而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应收账款的安全。
来源:B2B产融指南